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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段描述:在一对多的主业务和明细业务的关系中,可以在明细业务对象中添加该字段。添加完成后,可以选择在新建主业务的时候同时批量新建明细。明细业务的数据权限与主业务的权限保持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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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设置新建主业务时,从属业务必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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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主对象最多可设置5个从对象。一个对象仅支持设置一个主从字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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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从关系不能设置多级,例如:C是B的子对象,B对象不可再设置主从字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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级联操作:作废/恢复/删除主对象时同步作废/恢复/删除从属对象。从属对象的修改记录将同步显示到主对象修改记录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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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、从数据状态完全同步,【作废/锁定/解锁】主对象时,也同步【作废/锁定/解锁】从对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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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对象(主从同时新建)不可单独配置审批流,从对象的变更都触发主对象的审批。从对象任何变更都触发主对象的审批,审批流程中可同时显示主&从的变更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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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对象不可单独创建映射规则,可主从同时映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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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对象不支持单独新建/编辑,字段配置页面的属性“是否显示当前从属对象单独新建/编辑入口”不支持修改
(因为某些历史原因,目前只有部分企业的部分历史对象是支持的,新的都不可以了) -
在主从新建/编辑时,能够自定义从对象排序, 并且在列表页能够按照排序后的结果展示
注: 1.此功能暂不支持以下对象(以下对象有排序字段可设置排序)商品、产品、规格、规格值、价目表明细、单位; 2.暂不支持手机端排序,手机端会按照Web端的排序结果显示; 3.模板打印结果也会按照排序后的结果展示。 4.从对象条数默认为200条,如需增加从对象个数可购买从对象条数资源包,每个资源包包含100条从对象条数,最多可购买3个资源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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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对象不可以添加关联字段关联主对象,一个对象下的主从字段和查找关联字段不可以关联同一个对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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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定义从对象不再支持单独的新建入口,所以主从关系字段新建时相关的配置项已经强制设置为只读,不可以修改,不支持放开。
注:只有非常早的几个企业有自定义对象单独新建的逻辑,其他企业不再支持。预设对象有一些支持单独新建、编辑,为历史逻辑。
主从字段
2024-12-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