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新建查重
主要用于指定对象在手动新建时,根据此规则查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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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启新建查重:如果开启,则在新建对象记录时可根据查重规则匹配对象下的记录(包括已作废数据)。如果匹配到重复记录,则会提示用户有重复记录,可以不理会继续新建对象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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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新建查重对象:客户、联系人和线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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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重逻辑设置:根据对象在系统中的预设字段进行匹配。可组合字段的精确查询或模糊查询。如客户的 "客户名称" 部分重复并且 "电话" 完全重复,则判定为重复客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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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重结果显示:如果匹配到重复记录可配置显示的字段。因为重复记录可能对于查重人员没有数据权限,所以可配置查重后可见的字段,保证数据安全性,避免查重人员根据查重结果窃取客户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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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重规则-字段禁用逻辑:
- 已被禁用/删除的字段,不参与查重:
- 查重规则中使用的字段,在字段管理中不允许禁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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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重可支持的字段类型:单选、多行文本、手机、签到组件、单行文本、网址、国家、省、市、区、负责人、创建人、外部负责人、定位类型字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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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重规则修改逻辑说明:
在配置某个对象的查重规则后,规则不会立即生效。后台需要将该对象的所有数据刷入 Elasticsearch(ES)进行存储,只有在数据刷入完成后,规则才正式生效。完成后,系统会通过 CRM 通知用户 -
关于生效时间的说明:
- 小数据量: 如果对象的数据量较小,刷入数据的过程会很快,因此用户可能会感觉规则“立即生效”。
- 大数据量: 如果对象的数据量较大,刷入数据的时间会更长,规则的生效时间也会相应延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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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数据刷入过程中,如果尝试编辑查重规则,系统会弹出以下提示:
“已有查重规则正在生效中,不允许设置!”
二、查重工具
主要用于查重时进行查重逻辑配置。
- 开启查重工具:三个支持查重对象至少开启一个,则在“我的工作台-首页”中可见“查重工具”,并支持记录查询。
- 支持新建查重对象:客户、联系人和线索。
- 查重逻辑设置:根据对象的系统预设字段匹配。可组合字段的精确查询或模糊查询。如客户的 "客户名称" 部分重复并且 "电话" 完全重复,则判定为重复客户。
- 查重结果显示:如果匹配到重复记录可配置显示的字段。因为重复记录可能对于查重人员没有数据权限,所以可配置查重后可见的字段,保证数据安全性,避免查重人员根据查重结果窃取客户信息。
三、导入查重
- 场景:订单导入时需要查重。
- 客户、联系人、线索对象:不会校验联合查重规则;
- 若查重规则条件配置了模糊匹配,则导入时不会进行查重校验,进而不阻断数据导入;
- 当对象配置了唯一性规则会两个规则都走。
- 特殊说明:当设置查重逻辑为且的时候,若导入数据含有空值,结果不会显示重复。例如,设置了A&B&C,若A、B、C其中有一个空值,则显示不重复,可以导入成功
四、商机查重
为避免企业内多个销售跟进同一客户同一项目,可以开启“禁止在同一客户下创建重复商机名称”。
五、简易查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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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置且(AND)关系:AND 连接的规则必须全部满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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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置或(OR)关系:OR 连接的条件只需满足一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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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配置且(AND)也配置或(OR)关系:AND的优先级高于OR,可理解为OR会把规则分为左右两边来查重。
六、常见问题
6.1 查重规则的查重条件最多限制5组,是否可以扩容?
暂不支持扩容。
6.2 开启多维度之后,维度字段是否可以在查重条件中配置?
暂不支持。